各基层团委:
推优入党
是
团组织发挥
党
的助手
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
也
是基层团组织的重要政治责任。
根据我校党员发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定于近期开展本学期第二次推优工作,按照
《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
〔2019〕9号
)
文件的相关
要求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及类别
1.
推荐
对象
:
年满18周岁、未超过28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自愿申请入党,且已正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2.
推荐类别:
推荐
优秀团员作为
入党积极分子
。
二
、推荐条件
1.
符合《共青团推优入党实施办法(试行)》
(中青发
〔2019〕9号
)
文件
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
详见附件1
)
。
2.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作为优先推荐人选:
(1)
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主动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等
志愿服务工作,
累计服务时长达到300小时以上,
一贯表现好的优秀团员。
(2)
在各类活动中受
到
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者在校级及以上各类先进集体中作为主要骨干成员、发挥重要作用的团员。
(3)
在校风建设、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服务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以及在特殊时期经受考验的先进个人。
(4)
在各类团学活动中主动参与、表现突出的团学干部和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5)
参加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
培养
工程
培训
且考核合格者。
3.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处分者。
(2)
目前仍存在必修课未取得学分者。
(3)
存在科研不诚信、学术不端行为者。
(4)
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团员教育评议不合格者。
(5)
不主动参加青年大学习,且一年来累计缺勤次数达到2次以上者
(校团委
将对推荐对象进行数据比对核查
)。
(6)
有宗教信仰者。
三
、推
优
比例
及程序
1. 推优比例
各基层团委在综合考虑学校党员发展工作需要和学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合理把握推荐比例。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建议人选纳入各学院团委统一推荐
。每次推荐有效期
为
2年
,
有效期内不再重复推荐。
2.
推优程序
(1)各基层团支部严格遵照团中央和学校推优入党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在充分听取辅导员、班委会和所在单位团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掌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
(2)召开团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和推荐。团员大会须有2/3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组织推优,推荐对象须至少获得具有表决权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推优方可有效。团员大会应当做好书面会议记录,写清推荐方式及结果。
(3)各基层团委对各团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送校团委审批。
四
、工作纪律及要求
1.
各基层团委
要
在
学院
党委的领导下,做好推优入党
的
组织和审核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好推荐质量关、纪律关、程序关,真正把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
2.
各基层团委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校团委将对各基层团委的推优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
,
对违规违纪的团员,取消其在校期间推优资格
,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推优入党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组织
实施,并于11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经基层党、团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的《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入党积极分子
用表)
》(附件2)一式两份、《山西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统计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到校团委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4. 各基层团委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团中央和学校推优入党有关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
对推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报送,
校团委将尽快组织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联系人:
李志新 7010244
邮 箱:
附件:
1.
《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
试行
)
》
2.
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用表)
3.
山西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汇总表
校 团 委
2020年
11
月
2
日
附件1:《共青团推优入党 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pdf
附件2: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用表).docx
附件3:山西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