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
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加强线上线下
团员管理
,经校团委研究,
决定在
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员信息
集中核查
工作
。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核查对象
1.
我校非2020年入学的全部在校学生团员,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含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
2.
2020年入学的学生团员按照新生团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二、
重点核查内容
1.
基本信息
。
团员个人基本信息核查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团籍所在团支部、发展团员编号、手机号码等。各基层团委主要依托“网上共青团
˙智慧团建”系统和团员本人进行基本信息核查,务必保证线上线下团员信息一致。
2.
入团年龄。各基层团委要认真核实所属团员出生日期及具体入团时间,并核查入团年龄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团章》和
上级
团组织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017年1月1日
以前发展的团员
须年满1
2
周岁
,
2017年1月1日-2019年1月1日期间发展的团员须年满13周岁
,
2019年1月1日以后发展的团员须年满1
4
周岁。
3.
发展团员编号。
发展团员编号制度是全团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要抓手
。
2016年团中央在全团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
由团中央统一编制,为12位阿拉伯数字编号(
“
年份 省份代码 6位数字
”
)
,
2017年1月1日后发展的团员,必须有入团当年的发展团员编号
。
4.
组织关系未转接团员
。
各基层团委要对入学时未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或登记,且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进行核查。
三、
工作要求
1.
各基层团委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员个人基本信息核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对团员姓名、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团时间、团籍所在团支部、发展团员编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统计,并填入《团员基本信息校对表》(附件1),打印后由团员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团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校对表由基层团委统一留档保存。
2.
各基层团委要根据
出生日期及具体入团时间,核查所属团员入团年龄是否符合要求,并将不满足入团年龄要求的填入《年龄不符合要求团员登记表》(附件2)。出生日期要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具体入团时间要以支部大会表决通过的时间为准。
3.
各
基层团委
要对2017年1月以后入团的团员进行发展编号核查,将没有正规发展编号的团员信息填入《无发展编号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
4.
各基层团委要对所属团员青年进行摸底统计,落实是否存在入学当年未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团员,并对其团员证、团员档案材料、智慧团建录入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相关信息填入《组织关系未转接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
四、
材料报送
1.
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开展团员信息核查,精确掌握所属团员底数、信息,确保没有遗漏,做到线上线下统一管理。
2.
请各基层团委于10月30日前
将附件
(
2
、
3
、
4
)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
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
电子版
打包
发至校团委邮箱
,
邮件
命名为“团员信息核查 基层团组织名称”,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档保存。
联系人:
李志新
7010244
邮 箱:
tuanwei@sxu.edu.cn
附件:
1.
团员基本信息校对表
2.
年龄不符合要求团员信息登记表
3.
无发展编号团员信息登记表
4.
组织关系未转接团员信息登记表
校团委
20
20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1:团员基本信息校对表.xlsx
附件3:无发展编号团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4:组织关系未转接团员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