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厚植爱国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安排,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组织开展“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15日
三、参加对象
全校各级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
四、重点项目及安排
(一)主题团课
校团委邀请学校党委领导或专家学者,通过线上方式为广大团员青年讲授专题团课。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可结合自身实际,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疫情防控先进典型授课。鼓励基层团委(团总支)书记亲自为团员青年授课。
主题团课要把握正确方向,充分运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鲜活事例,采取视频、图片、事例、数据等方式,真正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情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伟大中华民族精神”讲深、讲透、讲到位,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制度、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主题团课原则上要求有报告ppt或授课大纲,时长一般不超过1小时。
(二)特别主题团日活动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统筹组织,以各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团员集中开展“传承五四精神,绽放战疫青春”线上主题团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可以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集中观看视频直播(团中央届时将组织相关活动视频直播)、邀请防疫志愿者分享参与体验、成员交流讨论、优秀文化作品展示等相互结合的方式开展,也可以与线上主题团课结合进行。
(三)组织风采展示与线上评选
围绕五四表彰,校团委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集中展示全校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一年来的活动开展情况,对综合表现突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并组织开展青年五四奖章(状)、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线上评选活动。各级团组织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相关活动。
(四)“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作品征集活动
根据团中央统一安排,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动员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形式可以是海报、短视频、漫画、歌曲等形式,重点展示建设祖国的伟大成就和广大青年不畏艰险、勇挑重担、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具体报送渠道详见学校团微相关推送。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在动员团员青年自行通过网络报送的同时,将优秀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校团委青年媒体中心。校团委官方微信和微博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握“五四”时间节点,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科特色,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托线上线下平台,主动开展丰富多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其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刻勇于挺身而出,贡献青春力量。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各院系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各基层团委(团总支)于5月15日(星期五)18:00前,将开展团课教育、主题团日活动等工作小结(含照片、视频等)及五四系列活动统计表(附件)报送至校团委邮箱(,文件命名为“院系名称 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并在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栏目上传有关资料。 联系人:王冕 7020244 15035139828。
附件:山西大学2020年五四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校团委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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