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2019 年是“五四”运动 100 周年、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学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和鼓舞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服务山西转型发展,营造“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浓厚氛围,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山西大学第6届“青年五四奖章”、“青年五四奖状”和2018-2019年度“两先两优”、“先进学生会(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奖状)
学校拟评选山西大学第6届“青年五四奖章(奖状)”各10个,共20个。
1.“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申报条件
(1)五四奖章候选人年龄为18—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山西大学;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条件
(1)“五四奖状”候选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规范、活动丰富;
(2)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山西大学,具有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候选集体团结协作、业绩突出,为我校推进“双一流”建设和服务山西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具体要求
每单位至少推荐一个“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附件1-1)候选个人和一个“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状”(附件1-2)候选集体,提交纸质材料一份。
(二)“两先两优”
“两先两优”包括:“先进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1.“先进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
(1)表彰名额
先进团委(团总支):拟评15个。
先进团支部:拟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20个,“优秀团支部”若干。
(2)具体要求
申报先进团委(团总支)的条件参考《山西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校团字[2013]5号)。申报先进团支部的条件参考《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工作测评标准》(附件2)。
申报先进团委(团总支)的集体,需提交申报表(附件2-1)及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份。
申报先进团支部的集体,需提交《“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2-2)及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材料内写明团支部基本情况、常规工作、特色工作、基层团组织生活等),并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工作测评标准》(附件2),针对各项要求提交近一年来开展工作相关的印证材料。
“先进团支部”项目各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如有特别优秀的也可适当突破名额限制。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1)表彰名额
优秀团员: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总支限报团员总数的5%(包括研究生)。
优秀团干:专职团干拟评15名,学生团干各院系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总支限报团员总数的1%。
(2)申报要求
申报专职团干的,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附件3-1)和互评表(附件3-2)。
(三)“先进学生会”“先进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
1.“先进学生会”
(1)表彰名额:拟评15个。
(2)评审要求:由校学生会全面考核,提出推荐表见(附件3-3)。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3。
2.“先进研究生会”
(1)表彰名额:拟评10个。
(2)评审要求:由校研究生会全面考核,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推荐。推荐表见(附件3-3),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3。
3.“优秀学生会干部”
(1)表彰名额:校级学生组织限报干部总数的10%,由相关组织直接向校团委推荐。各院系学生组织限报2名,由基层团委(团总支)统一推荐。
(2)评审要求:推荐表见(附件3-3),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3。
二、推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4月10日—4月18日)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内部申报和评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5。推荐结果应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
(二)组织评审 (4月19—4月23日)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团委对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认证,并组织评审小组推选出拟表彰名单。
先进团支部评审包括工作测评和工作展示两个部分(各占100分),最终得分计算方式为:团支部工作测评成绩×60%+工作展示成绩×40%。工作展示包含以视频、ppt、文字等为主的成果展示和答辩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表彰 (4月底至5月初)
校团委对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在评选过程中,要依据《团章》和相关学生组织章程,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对照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认真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团员青年意见,把师生公认、实绩突出、真正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
2.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务必于2019年4月18日前,将有关申报表及材料报送至坞城校区商学楼综合服务大厅9号窗口,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uanwei@sxu.edu.cn。
3.申报材料包括:
(1)“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语言简洁,1000字以内)。
(2)“先进团委(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学生会、先进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3)推荐集体和个人情况汇总表(附件4)。
4.各类推荐材料和汇总表需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在党组织负责人、团委负责人共同签字的基础上,加盖党委(党总支)和团委(团总支)公章。
联系人:王冕 联系电话:7010244
附件1-1:“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1-2:“山西大学青年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表
附件2: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工作测评标准
附件2-1:山西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附件2-2:山西大学2017-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3: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两先两优、先进学生会、先进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标准
附件3-1: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
附件3-2: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各院系团委共青团工作互评表
附件3-3:山西大学优秀团员(专职团干、学生团干、学生会干部)推荐登记表
附件4:山西大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专职、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汇总登记表
附件5: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6:山西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办法
校团委
2019年4月10日
附件2: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工作测评标准.doc
附件2-2:山西大学2017-2018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3: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两先两优先进学生会先进研究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标准.doc
附件3-1: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doc
附件3-2:山西大学2018-2019年度各院系团委共青团工作互评表.doc
附件3-3:山西大学优秀团员(专职团干、学生团干、学生会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附件4:山西大学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专职、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汇总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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